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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除舊服務表格
請填寫以下資料,完成按提交,所有資料只會用作除舊服務及其相關法例的保留要求
除舊服務注意事項:
上述除舊產品<<產品環保責任條例>>(第603章)所指的受管制電器。該條例就該產品徵收下列循環再造徵費:
電腦,列印機及掃瞄器:每部$15; 顯示器:每部$45
若退貨或換貨時,遺失有關循環再造標籤,客戶需全數負責上述費用。
(a)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,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,或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,稍後才移走,顧客可與職員安排
(b) 舊件一經收取,恕不退回
(c) 舊件必須獨立放置,脫離任何裝置、連接系統、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
(d)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(例如:有餿汁殘渣、蟑螂、螞蟻),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,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
(e)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,請於至少2個工作天內致電通知
(f)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/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除舊服務將會暫停,並另作安排
(g) 於約定的除舊時間,因交通或天氣情況,或其它因素影響有所延誤、暫停或改期,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
(h) 顧客、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,本公司將會遵守《個人資料(私隠)條例)(香港法例第486章)處理
(i)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約決定權。